2018-08-20 責任編輯: 中智盛安 356
各市(縣)、區政府安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氣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市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氣火災高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安委會決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在全市集中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現將《無錫市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無錫市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氣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市火災防控工作,加快推廣使用智慧用電安全隱患監管服務系統,有效遏制電氣火災高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安委會決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在全市集中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器產品生產質量、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電器產品及其線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器產品行為,排查整治社會單位電氣使用維護違章違規行為,力爭通過三年綜合治理,實現電器產品質量明顯提升,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質量明顯提升,社會單位電氣使用維護安全水平明顯提升,全市電氣火災事故顯著減少。
二、治理內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開展電器產品生產質量綜合治理
1.全面開展電器生產領域治理。嚴格落實電器產品生產企業資質審批、認證管理,加大對獲證企業的日常監管,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行為。嚴查電線電纜、開關插座等生產企業在絕緣材料、阻燃原料、線芯材質、線徑等方面不按標準或降低標準生產的違法行為;嚴查套牌、貼牌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充分利用江蘇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江蘇平臺,及時曝光違法違規企業和不合格電器產品名單,進一步完善電器產品質量源頭監管機制,提高管理能力,規范生產秩序。
2.全面開展電器產品流通領域治理。加大對電器產品批發市場、銷售儲存倉庫以及銷售門店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嚴厲打擊銷售無證或偽造、冒用認證證書、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違法行為。加強對以網絡、直銷等方式銷售電器產品的監管,把好“線上、線下”電器產品銷售質量關。進一步完善電器產品流通領域的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效能,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二)全面開展建設工程領域電氣綜合治理
3.加強建設工程電氣設計質量管理。規范建設工程電氣設計,落實電氣工程設計質量終身負責制,嚴查設計單位不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的行為,依法追究因電氣設計不符合標準規范而導致電氣火災事故的設計單位責任。
4.加強電氣施工質量管理。落實電氣工程施工質量責任制,嚴格電器產品及其線路施工進場檢查驗收。嚴查施工單位不按設計圖紙施工、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電線及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等問題和隱患;嚴查監理單位不履行施工質量的監理責任,嚴查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裝;嚴查施工不規范造成電線絕緣層損壞、電纜井(溝)封堵不嚴密等隱患問題。依法追究因電氣施工質量問題導致火災事故的施工、監理單位的責任。
5.落實建設單位電氣質量管理責任。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標準,降低電氣設計和施工質量。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有關電氣及配套產品的,建設單位應當保證電氣及配套產品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開展電器產品使用管理領域綜合治理
6.強化社會單位電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嚴查社會單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實問題;嚴查社會單位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用電負荷超額、電源插座數量不足以及未設短路保護裝置、私拉亂接電線、使用無證、“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嚴查社會單位未配備專業電工、未按規定定期檢測電氣線路和設備問題;推動落實電氣系統定期維護保養及檢測,提高社會單位發現和消除電氣安全隱患能力;在既有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工業廠房、高層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單位等電氣火災多發場所,優先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新建建筑同步推廣安裝,強化早期預警、先期處置。
7.推動鎮(街道、園區)、行政村(社區)電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以鎮(街道、園區)為基本單元,排查鎮(街道、園區)、行政村(社區)電氣線路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電表箱設置位置是否符合規范,線路連接是否符合標準;核查用電負荷是否超過初裝容量;檢查是否存在私拉亂接電線、使用“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督促落實安全用電管理制度,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定期開展電氣安全檢查,加強安全用電常識宣傳。對整治難度大的區域性電氣安全隱患要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并可結合政府重點工程和為民辦實事項目,重點推進解決。
8.加強電氣相關從業人員監管。加強電氣設備管理、使用和維護等相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規范電氣相關資格證書的發放、考核機制,切實提高電氣從業人員的技能水平。加大對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持證上崗檢查力度,做到持證上崗。
9. 推廣使用智慧用電安全管理系統。按照“政府倡導推動,企業自主參與,市場主導運作”原則,引導和推動社會力量參與支持安全生產工作,提升用電單位防控、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確保全市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治理時間和步驟
2017年7月開始至2020年4月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7月30日前)。各市(縣)、區政府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動員部署,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各市(縣)、區政府要發布電氣火災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各市(縣)、區政府要組織對有關部門、社會單位責任人開展一次集中培訓,明確治理標準、排查重點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關內容。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組織發動電器產品及其線路生產、銷售和使用單位,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以及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對照檢查要點,自行組織檢查,排查電器產品及其線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范要求,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階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各地區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電氣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健全用電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電氣防火性能、電氣系統維護保養及電氣檢測等方面要求。按規定將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電器產品和開展電氣設計施工的企業單位納入江蘇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江蘇平臺,定期公布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單位嚴格執行電氣安全有關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加強綜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階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地區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成檢查組依法開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經濟、輿論等手段,分階段集中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器產品行為,集中銷毀假冒偽劣電器產品,集中處理違法責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電氣安全隱患。
四、責任分工
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堅持政府領導、部門監管、單位負責、綜合治理的原則,明確職責任務,落實工作責任。
(一)市級成立由市政府王進健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糜君初副秘書長、市公安局張軒副局長、安監局徐孝力副局長任副組長,市經信委、教育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商務局、文廣新局、衛計委、安監局、旅游局、民宗局、工商局、質監局、郵政局、機場集團、地鐵集團、供電公司等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消防支隊,由劉平支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協調小組及辦公室組成人員名單見附件)。市政府將綜合治理工作納入2017至2019年度市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和安全生產巡查及安全生產綜合督查檢查內容。
(二)各市(縣)、區政府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專門工作機構,明確各有關監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制定操作性強的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分行業、分領域組織開展排查治理,定期分析研判、督導檢查、通報情況、集中調度、聯合執法,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各有關負有消防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開展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質監部門依法負責生產領域電器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器產品及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CCC)電器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的日常監管,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器產品違法行為,嚴把電器產品質量源頭關。
工商部門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器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器產品批發市場以及銷售門店的監督檢查力度。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和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商品違法行為。
經信、住建、交通運輸、水利、電力等負有建設工程質量監管的部門,依法負責督促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電氣設計和施工,對發現的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電力部門依法負責對電力行業各企業的監管,確保電力供應安全可靠。督促電網企業開展輸配電線路和受(送)電設施安全檢查,加強安全用電知識教育宣傳。
公安部門與工商、質監等部門協作配合,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器產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做好綜合治理相關工作,依法嚴厲查處因電氣原因引發火災的違法行為。
經信、教育、民政、交通運輸、商務、文廣新、衛計、安監、旅游、民宗、郵政、機場、地鐵等有關部門和單位依照職責分工,針對工業企業、學校及培訓機構、社會福利機構、城市軌道交通及車站碼頭、商貿服務行業、公共娛樂場所、醫療機構、旅游景區及星級賓館、文物古建筑、寺廟教堂、民用機場、寄遞企業等場所,開展電器產品使用領域綜合治理,切實改造一批電氣線路、整治一批火災隱患、培訓一批從業人員、安裝一批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聘請電氣安全專業人員協助對本行業系統單位自查自改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督查,督促單位落實電氣安全防范措施。協調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工作統籌,公安消防部門要全面配合,及時掌握有關行業部門開展電器產品使用領域綜合治理情況,推動工作責任落實。
五、工作要求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領導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抓好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對于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重大意義,認真組織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細化整治目標和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務求治理實效。要嚴格落實電氣防火安全責任制,嚴密責任鏈條,織密責任網絡,切實將工作任務落實到各級領導、各個崗位、每個環節,穩步推進綜合治理。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級政府具體實施本行政區綜合治理,要加強統籌調度,協調解決突出隱患問題,推動將電氣線路改造納入城中村、棚戶區、老舊小區和傳統村落改造內容。要建立部門定期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機制,加強全鏈條監管和跨區域打擊力度,形成執法合力。鄉鎮黨委、政府,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要組織開展城鄉社區電氣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要加強日常消防安全檢查。
(三)引導全民參與。各級各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安全用電宣傳教育,普及安全用電常識。要積極利用各類媒介,宣傳電氣火災事故教訓,曝光無證非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器產品的違法行為,引導社會加強輿論監督,推動電器產品質量提高。探索采取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形式,聘請具有相關技術資質的機構,開展電氣安全檢測,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鼓勵群眾舉報電氣安全隱患,形成全民關注參與電氣火災防治的濃厚氛圍。
(四)強化督導檢查。要組織對電氣火災治理實行分階段考核考評,并將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消防考核、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等有關安全考核評比內容。各地、各部門要堅持明查與暗訪相結合,按照“四不兩直”的要求進行隨機抽查,對督查發現的問題,要緊盯不放,督促徹底整改。市安委會將適時對重點地區進行專項督導。對于因電氣原因導致的較大以上或有影響的火災事故,要嚴格實行責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職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
各地、各有關部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于2017年7月30日前報送市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辦公室(聯系人:吳文超,聯系電話:15261699926,電子郵箱:wxfhc119@163.com);2017年10月5日報送階段性工作小結;從2018年起,每年1月5日前報送上年工作情況總結,每年7月5日前報送當年上半年工作小結;2020年4月25日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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